天府科创贷
1、简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4〕36号)《四川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推动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融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建〔2024〕144号)及《四川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现代化产业发展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4〕13号)要求,2025年5月,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天府科创贷”操作细则》(川科成〔2025〕8号),“天府科创贷”是省现代化产业发展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下分设的专项贷款子产品,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
2、支持范围
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科技型
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上注册,获得近三年度评价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被撤销资格的企业除外)。
高新技术
企业
企业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要求,通过国家科技部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高层次
人才企业
人才企业
——获得国家或省级有关部门审批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创办或所在企业。
3、合作模式
合作银行与合作担保机构对“天府科创贷”建立绿色通道,合作银行提供包括设立专项信贷产品、匹配专项授信额度、适度提高风险容忍度、降低融资成本等优惠合作条件,审批流程优于其他贷款业务。
4、产品特点
贷款规模及期限
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贷款成本
严格限制综合融资成本,设定贷款利率上限、担保费率上限,通过“低利率+贴息+禁收其他费用”组合,降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
设置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原则上短期贷款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合作担保机构年化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
设置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原则上短期贷款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合作担保机构年化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
贷款贴息
对获得“天府科创贷”支持的企业,省级财政按照不高于企业实际付息情况年化1.5%给予贴息支持,贷款逾期超过15日的不予贴息支持(逾期日以贷款到期日为准)。科技厅可结合实际对“天府科创贷”出台担保费补贴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风险共担
建立“省风险补偿资金池+银行+担保+再担保+国担基金”五方分险模式,将科技企业贷款纳入国担基金支持范围,增强担保支持科技创新力量,分层压实责任,推动金融机构“想贷、敢贷、愿贷”。
5、贷款流程
天府科创贷贷款流程
企业注册并选择“天府科创贷”产品,
在线填写贷款申请
在线填写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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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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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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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进行行业属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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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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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和担保机构审核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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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放款
6、合作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政策文件